各处室:
为了全面落实师资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实施质量兴校、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全校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全面做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的各项工作,推动全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评选校级骨干教师和科学带头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校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主要从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教师中选拔,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目前仍承担教学任务的教育管理人员也可参加评选,但数量要严格控制。
二、名额分配
首次拟选拔校级骨干教师15名,学科带头人10名,评选推荐名额原则上按三个校区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分配(名额分配表附后),但适当向国家示范校五个重点建设专业倾斜。各校区在使用分配名额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比例不得少于80%。
2.注意不同专业之间的比例,首次推荐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要向国家示范校五个重点建设专业倾斜。
3.严格按照条件推荐,根据学校教师队伍现状,部分专业的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4. 鉴于是学校首次评选,在评选条件中,对推荐学科带头人必须是骨干教师的条件暂不作要求。
5. 已被确定为省、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三、选拔条件
根据天水市教育局关于《天水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天水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天水市职业技术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条件》,现随文下发,请遵照执行。
四、推荐办法和要求
各部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传达到全体教师中,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坚持标准,择优推荐”办法进行。在个人申请、严格审查的基础,全面衡量,综合评选,确定推荐名单,教务处统一上报学校。学校将组建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发文通知
五、材料报送
1、《天水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审批表》1份。
2、推荐人选提供如下材料:
①学历证书,②教师资格证书,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任证书,④表彰奖励荣誉证书,⑤论文论著(或教研总结),⑥反映教学效果及辅导学生获奖证书,⑦优质课证书,⑧教学业绩材料(控制在2000字以内)。
以上材料复印件一份按顺序装订附在审批表后,同时提供原件,审批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不得随意修改表格格式),电子版表格可从各部教务处拷贝。
推荐材料务于2013年5月10日前报学校成人教育培训中心。
附件:1、天水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2、天水市职业技术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3、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